襄陽觸摸屏電池重物沖擊試驗機
UL 1642《鋰電池標準》2054《家用和商用蓄電池組》 標準要求: A.測試樣品電池放在平面上,將一直徑φ15.8mm 的棒放在樣品中心,讓重量 9.1Kg 的重物 從 610mm 高度落到試樣上。 B.圓柱形或方形電池受沖擊時,其長軸應平行于平面并且與放在試樣中心的φ15.8 直徑的 棒的曲面垂直。 方形電池應沿長軸方向轉(zhuǎn) 90°,以使寬側(cè)和窄側(cè)均承受沖擊。每個樣品 電池只承受一個方向的沖擊,每個測試都采用獨立試樣。 C.鈕扣電池平面平行于平面,φ15.8mm 的棒的曲面位于其中心。 接收標準: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
(設備參考圖,具體以實物為準)產(chǎn)品用途:試驗樣品電池要放在一平面上。一根直徑 15.8mm 的棒十字交叉放置在樣品的中心位置上。一個 9.1KG 的重物從 610mm 的高度跌落到樣品上。每個樣品電池只要承受一次沖擊,每次試驗要使用不同的樣品。通過從不一同的高度的不同的重錘和不同的受力面積測試電池的安全性能,按規(guī)定進行試驗,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依據(jù)標準: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chǎn)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 標準要求: 將電池按照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充滿電后,將電池置于平臺表面,將直徑為15.8mm±0.2mm的金屬棒橫置在電池幾何中心上表面,采用重量為9.1kg±0.1kg的重物從610mm±25mm的高處自由落體狀態(tài)撞擊放有金屬棒的電池表面,并觀察6h。要求圓柱型電池沖擊試驗時使其縱軸向與重物表面平行,金屬棒與電池縱軸向垂直,方型電池和軟包裝電池只對寬面進行沖擊試驗??凼诫姵剡M行沖擊試驗時將金屬棒橫跨過電池表面中心。1個樣品只做一次沖擊試驗。接收標準: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
SJ/T 11169-1998(UL1642:1995)《家用及商用電池安全標準》 標準要求:
A. 試驗樣品電池放在一平面上,一根φ7.9mm(5/16 英寸)的棒十字交叉放置樣品的中心位
置上。 一個 9.1Kg(20 磅)的重物從 610mm(2 英尺)的高度跌落到樣品上。
B. 圓柱形或棱形要使其縱軸平行于平面,并垂直于橫臥試樣中心位置,使φ7.9mm(5/16 英
寸)的曲面體的縱軸承受沖擊。棱形電池還要繞其縱軸旋轉(zhuǎn) 90 度放置,以便使其寬側(cè)面
和窄側(cè)面都能受到?jīng)_擊。每個樣品電池只要承受一次沖擊。每次試驗要使用不同的樣品。
C. 硬幣式或紐扣式電池,要使試驗樣品的表面平行于平面。并使φ7.9mm(5/16 英寸)的曲
面體橫臥在電池的中心位置上。接收標準:樣品不應爆炸或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