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罩阻燃性能試驗機
符合GB 19083-2010《科研防護面罩技術要求》、YY 0469-2011《科研外科面罩》、GB 2626-2019試驗標準要求。
面罩阻燃性能試驗機
技術指標:
1、頭模鼻子的運動線速度:為(60±5)mm/s;
2、火焰高度可以調(diào)節(jié)(出廠時調(diào)節(jié)在40±4mm);
3、火焰溫度測量探針的直徑:為1.5mm;
4、火焰在距燃燒器頂端高度:為(20±2)mm處溫度為(800±50)℃;
5、燃燒器的頂端與面罩Z低點間的距離:為(20±2)mm;
6、燃燒器高度調(diào)節(jié)范圍:為30mm;
7、金屬頭模壁厚2~3mm,耐火焰耐燃燒;
8、頭模材質(zhì):鐵/鋁制(可選);
9、燃燒氣體:丙烷或液化氣,純度95%以上(用戶自備)
10、續(xù)燃時間和陰燃時間計時器:0~99.99秒,精度:±0.01秒;
11、外形尺寸:長1000×寬650×高1300mm;
12、工作電源:AC220V,50Hz,50W;
13、儀器重量:約70kg;
14、面罩頭模夾具垂直、水平兩個方向可隨意調(diào)整。
注意事項:
1、試驗一定要在通風櫥中進行。
2、儀器及燃氣瓶存放處要嚴禁煙火,杜絕火種,及時熄滅試驗后仍在陰燃的試樣。應設置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
3、在開機前需認真檢查燃氣管路,嚴禁燃氣泄漏。
4、操作人員應具備防hu服、防護手套,以免手被刺傷或燙傷。
5、工作間應裝有排氣風扇,以備試驗后立即排除有害氣體,更換新鮮空氣。
6、 試驗結束,一定要先關閉燃氣源,按住“點火”按鈕,點著點火器待管內(nèi)燃氣燃盡后,再關閉電源。
7、點火器在“始動”后,因故停機,請按下“點火器返回”按鈕,待點火器返回點火位后,再按下“清零”按鈕,在工作狀態(tài)復位后,重新操作。
8、若氣源已接通,按動“點火”按鈕,點火器點不著火,請檢查點火器口是否堵塞,并清除附著物。
9、儀器務必具有良好接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