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JCZ(CZ)系列船用軸流通風機(以下簡稱通風機)可輸送空氣,含有鹽霧的海洋空氣和含有少量油霧等的腐蝕性空氣。通風機適用于船舶上各種艙室的通風換氣,也可應用于其它適當的場合。
船陸船用軸流開啟式通風機CZ便攜式軸流風機?是按照GB11864《船用軸流通風機》和中國船舶檢驗局《鋼質海船入級和建造規(guī)范》的規(guī)定和要求設計制造。
2. 結構型式
通風機制成電動機置于機殼內的結構,葉輪直接裝在電動機軸上。
船陸船用軸流開啟式通風機CZ便攜式軸流風機葉輪由防腐鋁合金材料澆鑄制成,機殼采用普通鋼質材料焊接而成。
機殼可根據需要制成整體式或沿軸向開啟式。開啟式機殼是將葉輪和電動機裝在可開啟的半機殼上,故便于現場檢修和更換零部件。
通風機制成從電動機端正視,葉輪按順時針方向旋轉,在使用中,允許通風機逆向旋轉。
通風機可配用380V,50HZ或440V,60HZ船用交流電動機。
3. 訂貨須知
3.1 訂貨時請詳細說明通風機的型號、流量、壓力、轉速和結構形式、50HZ或60HZ等。
3.2通風機如果用在甲板上,請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機殼的壁厚。
3.3 訂貨時說明通風機電機的絕緣等級和防護等級(未寫明的為B級絕緣,IP44防護等級)。
3.4 本廠可按用戶需要提供特殊規(guī)格和用途等的通風機。
3.5 產品自出廠日起18個月內,凡因質量原因不能使用的,我司負責包修、包換和包退。
4. 通風機使用維護
4.1通風機安裝前,應檢查各部件是否損壞;配套部件是否齊全;檢查葉輪旋向與機殼旋向標識牌是否*。
4.2安裝管道時,應使其與風機進風口自然對正吻接,不得強行連接。管道應有支撐,不允許將管道重量加在風機上。
4.3風機裝接后,撥動葉輪檢查是否與固定件有摩擦碰撞等現象。如有碰撞、摩擦、噪聲過大或較大振動時,應檢查后再重新啟動。應防止撞擊通風機,不準異物和液體等進入風機內。應及時清除葉輪葉片上的積灰,以免影響平衡增大噪聲。
4.4風機應在進口全敞開狀態(tài)下啟動。
4.5風機接線后,接線盒處要密封,避免進氣、進水。
4.6運轉過程中要嚴格控制電機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值,否則易燒毀電機。
4.7風機的維修必須在停車時進行。檢修后重新啟動時,應檢查風機各部件是否處于正常狀態(tài)。
4.8對風機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小故障,應查明原因,設法消除;發(fā)現較大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及時檢修。